·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(零售)
1、名称核准通知书;
2、租赁合同已备案(租期一年以上);
3、房屋产权证明;
4、消防验收证明;
5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;
6、职称证明或执业资格,学历(法定代表人、负责人提供);
7、聘书;
8、专业资格证;
9、仓库平面布局图;
10、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目录;
11、主要设施、设备目录。
·药品经营企业(零售连锁)筹建审批
一、行政许可条件:
1、具有5家以上的直营零售门店;
2、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;
3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、质量管理负责人无《药品管理法》第76条、第83条规定的情形;
4、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,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的知识,无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律、法规行为记录;
5、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,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或具有主管药师(含主管中药师)以上技术职称;
6、具有符合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对药品营业场所及辅助、办公用房以及仓库管理的条件。其中总部的经营场所面积应不少于100平方米,仓库(配送中心)使用面积应不少于300平方米,仓库内应配有监测、显示、记录温度状况的设施设备;
7、总部、仓库(配送中心)和所属零售门店之间应具有质量管理等计算机信息联网系统,并运用该系统对药品的购进、入库验收、在库养护、销售、出库复核进行记录和管理,对质量情况能够进行及时准确的记录。
二、申请材料目录:
1、申请材料目录;
2、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企业筹建申请表;
3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;
4、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、个人简历;
5、拟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、学历证明原件、复印件及个人简历;
6、拟质量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执业药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《执业药师履历表》;
7、拟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执业药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《执业药师履历表》或主管药师(含主管中药师)职称证明原件;
8、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;
9、《拟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基本情况一览表》、门店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直营门店有效证明文件;
10、授权委托书;
11、企业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、质量负责人无《药品管理法》第76条、第83条规定的情形的自我保证声明;
12、质量负责人、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无在其它单位兼职行为的自我保证声明;
13、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。
三、行政许可流程
·药品经营许可证(零售连锁)核准
一、行政许可条件:
1、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;
2、企业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、质量管理负责人无《药品管理法》第76条、第83条规定的情形;
3、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。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必须是执业药师;
4、具有符合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对药品营业场所,总部的经营场所面积应不少于100平方米,及辅助、办公用房以及仓库管理、仓库内药品质量安全保障和进出库、在库储存与养护方面的条件;
5、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、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常温库、阴凉库、冷库。仓库(配送中心)使用面积应不少于300平方米,仓库内应配有监测、显示、记录温度状况的设施设备;
6、总部、仓库(配送中心)和所属零售门店之间应实现计算机联网管理,符合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对药品经营各环节的要求,并具有可以实现接受当地(食品)药品监管部门(机构)监管的条件;
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医疗用毒性药品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二、申请材料目录:
1、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企业(零售连锁)筹建审批同意筹建审批原件;
2、企业组织机构情况;
3、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申请表一式三份;
4、企业负责人、质量管理、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;
5、企业经营设施设备情况表;
6、企业负责人、质量管理人员学历证明、职称证书复印件、个人简历及聘书;
7、所属门店基本情况一览表;
8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;
9、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目录;
10、营业场所、仓库地理位置图、平面布局图;
11、房屋产权证明,仅有使用权的,需提交使用权证明及对方房屋产权证明;
12、授权委托书;
13、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。
三、行政许可流程
·药品经营许可证(批发)筹建审批
一、行政许可条件:
1、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;
2、企业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、质量管理负责人无《药品管理法》第76条、第83条规定的情形;
3、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。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,且必须是执业药师;
4、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、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常温库、阴凉库、冷库。仓库中具有适合药品储存的专用货架和实现药品入库、传送、分检、上架、出库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和设备;
5、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,能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、储存、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;能全面记录企业经营管理及实施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方面的信息;符合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对药品经营各环节的要求,并具有可以实现接受当地(食品)药品监管部门(机构)监管的条件;
6、具有符合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对药品营业场所及辅助、办公用房以及仓库管理、仓库内药品质量安全保障和进出库、在库储存与养护方面的条件。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医疗用毒性药品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二、申请材料目录:
1、《药品经营企业筹建申请事项和基本情况》;
2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;
3、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、个人简历;
4、拟企业负责人身份证、学历证明原件、复印件及个人简历;
5、拟质量负责人、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执业药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《执业药师履历表》;
6、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;
7、授权委托书;
8、企业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、质量负责人无《药品管理法》第76条、第83条规定的情形的自我保证声明;
9、质量负责人、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无在其它单位兼职行为的自我保证声明;
10、药品储存专用货架和实现药品入库、传送、分拣、上架、出库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和设备及信息系统的可行性规划书;
11、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。
三、行政许可流程:
·药品经营许可证(批发)核准
一、行政许可条件:
1、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;
2、企业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、质量管理负责人无《药品管理法》第76条、第83条规定的情形;
3、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。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,且必须是执业药师;
4、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、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常温库、阴凉库、冷库。仓库中具有适合药品储存的专用货架和实现药品入库、传送、分检、上架、出库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和设备;
5、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,能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、储存、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;能全面记录企业经营管理及实施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方面的信息;符合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对药品经营各环节的要求,并具有可以实现接受当地(食品)药品监管部门(机构)监管的条件;
6、具有符合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对药品营业场所及辅助、办公用房以及仓库管理、仓库内药品质量安全保障和进出库、在库储存与养护方面的条件;
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医疗用毒性药品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二、申请材料目录:
1、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批发企业同意筹建批件;
2、企业组织机构情况;
3、药品经营企业验收申请基本情况表一式三份;
4、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;
5、企业药品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;
6、企业经营设施情况表;
7、企业经营设施设备情况表;
8、企业质量管理、验收、养护人员学历证明、职称证书复印件、个人简历及聘书;
9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;
10、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目录;
11、营业场所、仓库地理位置图、平面布局图;
12、房屋产权证明,仅有使用权的,需提交使用权证明及对方房屋产权证明;
13、授权委托书;
14、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。
三、行政许可流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