·外国(地区)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销应提交资料
1、《外国(地区)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》;
2、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文件;
3、海关、地税、国税的完税证明;
4、登记证、代表证;
5、其它有关文件、证件。
·外商投资公司分公司注销应提交资料
1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》;
2、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;
3、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;
4、营业执照正、副本;
5、其他相关文件。
·外商投资公司注销应提交资料
1、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《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》;
2、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;
3、依法做出的决议或者决定;
4、经公司权力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;
5、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;
6、营业执照正、副本;
7、其他有关文件。
·外商投资企业分支(办事)机构注销应提交资料
1、营业执照正、副本(注册证);
2、分支(办事)机构印章;
3、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;
4、其他相关文件、证件。
·企业集团注销应提交资料
1、《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》;
2、其他有关文件。